Article 55
In force“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应当接受旅游投诉,在接受当日将旅游投诉案件转交同级旅游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收到旅游者投诉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已受理、谁办理”,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过程或者处理结果。
有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建立先行赔付制度,设立旅游专项理赔金,并指定旅游专项理赔金管理机构。对旅游投诉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投诉受理机构认定旅游者权益受到侵犯应当给予赔付的情形,由专项理赔金先行赔付。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