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游览生态园安全需要,采取车辆行驶限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进入生态园内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线路行驶,有序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生态园内步行道、自行车专用道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

Local Regulations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