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生态园周边的环境划分功能区,结合生态园自身特点和游客需求,在生态园内划定安静休憩、健身、娱乐等区域,并设置显著标识。

在生态园内开展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活动应当控制音量,禁止使用产生过大音量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音响器材。禁止每日的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和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在生态园开展使用乐器或者扬声设备的唱歌、跳舞、健身等活动。

禁止在革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体育健身、歌舞娱乐等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贵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