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居民供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制度;非居民供热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区(县)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根据供热成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及社会承受能力制定或者调整供热价格,举行听证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