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Amended业主大会可以决定成立业主代表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履行职责。 业主代表由业主按幢、单元或者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产生,总人数不少于五十人。 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由业主大会制定。 第十八条 业主代表大会代表丧失业主身份的,其代表职务自行终止;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决定终止其代表职务。业主代表职务终止后,由相关业主重新推选。
Local Regulations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