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经鉴定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在单位给予适当补助,生活上给予照顾。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五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法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4,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