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推行电器电子、铅蓄电池、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前款规定产品的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