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建成区完善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过街通道,优化交叉路口设计;完善系统、连续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网络,优化非机动车标志、标线配置,改善慢行交通环境,保障慢行通行空间。
行人横过道路较为集中的路段应当科学合理设置过街天桥或者过街地下通道。
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应当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安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混合通行且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道路,应当科学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或者隔离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