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随车携带登记证,按照规定悬挂非机动车号牌,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号牌或者登记证遗失、损毁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发。

禁止伪造、变造、转借、涂改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非机动车号牌、登记证。禁止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登记证。

Local Regulations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