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烟草烟雾浓度监测结果不合格的单位,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报,由不合格单位控烟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整改,拒不改正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