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县(市、区)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

Local Regulations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