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建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对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供技术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