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从自治区外引进种用、乳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货主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引进的种用、乳用动物进行隔离观察。

大中型动物隔离期为四十五天,小型动物隔离期为三十天,经隔离观察合格的方可混群饲养;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隔离观察合格后需继续在自治区内运输的,货主应当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