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经营者制定的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消费者须知等不得包含概不退款、不补办、解释权归经营者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消费者须知等包含本条前款规定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