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的要求,依法保障旅游项目建设用地供给。

鼓励利用工业遗址、废弃矿山、荒山、荒地、荒坡、荒滩等开发旅游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