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Repealed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研究,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要求的国家机关或者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了解有关情况,要求其补充有关材料。

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实际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