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养老服务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养老机构的专业支撑作用,促进城乡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养老机构在老年人住所设立家庭照护床位。

鼓励发展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养老机构。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