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者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向城市管理部门、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