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下列建设工程应当实行监理:

(一)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二)大中型市政公用事业工程项目;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项目;

(四)利用外资的建设项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项目。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