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建设工程,除依法不宜进行招标的外,应当采取招标方式发包,不得指定单位承包。

有影响的公共大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可以采取竞投方式确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