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在建筑物外立面安装防盗网、空调设备托架、遮阳篷(网)等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城镇容貌标准,并保持安全、整洁、完好。

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