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对湿地实行分级分类保护。按照生态功能和环境效益的重要性,分为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采取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自然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方式对湿地予以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