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山体保护实行责任单位制度。三元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山体权属或者管理职责确定山体保护责任单位,与责任单位签订山体保护责任书,明确山体保护责任,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名录。

责任单位应当自觉履行山体保护责任,建立健全山体保护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破坏山体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