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Amended

本条例所称地震安全性评价,系指大中城市和大型厂矿企业、经济开发区及有关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烈度复核、地震危险性分析、地震动参数确定、场地震害预测、场址周围地震地质稳定性评价。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