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轨道交通企业应当设置售票、检票、自动扶梯、公共厕所、通风、照明、废物箱等轨道交通服务设施,并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更新,保持完好,确保轨道交通设施处于可安全运行的状态。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