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工业生产企业在物料的混合、装卸、运输、堆存等环节中,应当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

生产水泥、钢铁、玻璃、不锈钢抛光等易产生粉尘的工业生产企业,应当配套建设粉尘污染处理设施,并鼓励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粉尘污染物的排放。

Local Regulations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