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创新机制促进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村从医,加强本土医生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采取简便灵活的方式公开招聘,并推行定向评审、定向使用的职称制度。逐步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及社会保险待遇,并向偏远山区和海岛倾斜。加强村卫生所和村医队伍建设。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扣除成本后可以用于人员薪酬分配。

Local Regulations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