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6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依法保护信用主体权益,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处理修复机制。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查处违规泄露、篡改信用信息或者利用信用信息谋取私利等行为,严格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信用信息安全,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