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

倡导公民在餐饮场所使用公筷公勺,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提供公筷公勺,服务人员应当引导就餐者使用公筷公勺。

倡导公民使用公筷公勺从餐饮场所向家庭延伸,成为日常卫生习惯。

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用餐单位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推行分餐制。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