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机动车维修经营应当进行备案。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遵循公共利益优先、有效配置资源、安全便民、有序竞争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