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8In force本市设立城市更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开展城市更新有关活动的评审、论证等工作,并为市、区人民政府的城市更新决策提供咨询意见。专家委员会由规划、房屋、土地、产业、建筑、交通、生态环境、城市安全、文史、社会、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人士组成,具体组成办法和工作规则另行规定。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Article 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