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7

In force

已建成的建筑确需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补充协议、付清地价款后,持设计文件等,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筑工程装饰、装修许可文件。涉及有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批的,还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