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蒙古族或藏族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办事机构、工作机构。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规,报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Local Regulations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