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应当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本单位职业规范要求和岗位培训内容;对本单位在文明行为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将文明行为培养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引导受教育者遵守文明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