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发展规划,统筹规划旅游景区(点)交通道路、停车场、观景台等旅游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枢纽和旅游线路设置标准化的旅游交通标示牌和景区(点)指示牌。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