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Amended

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其所属的自治区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地(市)、县的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