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河道采砂应当符合河道采砂规划。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申领河道采砂许可证;涉及航道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