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监督检查部门)依职权对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质量违法行为。

监督检查部门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检查方法行使检查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