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群团组织应当发挥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示范作用,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实行绿色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Local Regulations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