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等有关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