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房屋安全责任人在住宅装修开工前,应当向物业服务人申报登记。未委托物业服务人的,向房屋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申报登记。

住宅装修有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设计方案。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