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电梯安全义务:
(一)开展电梯运行日常检查,并记录日常使用状况;
(二)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电梯专用钥匙;
现场监督维护保养单位做好维护保养记录,并签字确认;
现场配合电梯检验、检测工作;
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立即暂停使用并报告使用单位负责人;
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