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Amended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迁移树木。

因下列原因确需迁移树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旗区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审批权限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一)城市建设需要;

(二)严重影响居民采光、通风或者居住安全;

(三)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

Local Regulations ·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