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自愿申请原则。

技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书面的技术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向其纳税所在地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申请认定登记。

同一技术合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只能认定登记一次。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