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在历史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应当符合保护规划要求,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高度、体量、立面、色彩等方面与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相协调;

(二)不得破坏历史环境要素和景观特征;

(三)不得危及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