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统一指挥调度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卫生人员、物资、设施、场所等,必要时可以由应急指挥机构请求上级调配人员、物资支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以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统一领导、指挥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