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对因扑救火灾牺牲的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评定烈士;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的,按照《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