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捐献人的遗体利用完毕,由遗体接受单位整仪后送殡仪馆火化,并承担遗体的接运费、火化费等相关费用。遗体接受单位应当告知捐献执行人火化时间。

捐献人的骨灰按照遗体捐献登记手续中登记的方式处理。

捐献执行人可以持遗体捐献证明办理领取丧葬费等相关事宜。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