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优先承包权。

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主张优先承包权的,应当在集体经济组织确定的期间内,书面提出优先承包请求。集体经济组织确定的期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