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政府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1